弃:舍弃;逐:追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它事业。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
《左传·宣公十二年》:“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赵旃弃车而走林。”后因以“弃车走林”喻临阵脱逃。
与“弃暗投明”意相反,指抛弃光明的、正确的,投向黑暗的、错误的道路。亦作“背明投暗”。
《淮南子·齐俗训》载:惠施为梁相,从车百乘,犹嫌不足。庄子泽边见之,弃其馀鱼,以示讽诫。后因以“弃其馀鱼”比喻节欲知足。
敝:破烂的。屣:鞋。像扔破鞋一样扔掉。比喻毫不可惜地扔掉或抛弃。亦作“弃若敝屣”、“去如敝屣”、“如弃敝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