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本分;守:保持;己:指自己活动的范围或指自身所具有的品节。指谨慎老实;遵守合乎自己身分的规矩;不越轨外求;亦指安于现状。
暴:暴徒;泛指给人民带来危害的人;安:安顺、安抚;良:善良的人;良民。除掉为非作歹的坏人;安抚善良的百姓。也作“安良除暴”。
舍:居住的房子。成群结伙地到别人家里;用暴力抢夺财物。
奉:奉行;遵守;公:公务。奉行公事;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不违法徇私。形容行为端庄、规矩。
仗:倚仗;仗恃。比喻坏人倚仗着有权有势的;为非作歹;欺压别人。
法:法纪;天:天理。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现多形容违法乱纪;不受管束。
原指鬼神有所依凭,擅作威福。后比喻凭借他人势力,为非作歹。也比喻不能自立,依靠别人。
作奸:干坏事;科:科条;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