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hái zhào
繁体字:還詔
意思:(还诏,还诏)
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
▶《新唐书•循吏传•卢弘宣》:“驸马都尉韦处仁拜虢州刺史,弘宣谓非所任,还诏不下。”
解释:1.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
造句:暂无
首字母缩写:hz
【拼音】háizhào
【包含还诏的诗词】
《水龙吟·不须更问旁人》
不须更问旁人,劝君自拂青铜照。
幅巾短褐,有些野逸,有些村拗。
两度呼来,也曾批敕,也曾还诏。
笑先生此手,今堪何用,苔矶上、堪垂钓。
白雪新腔高妙。
把侬家、调疏称道。
六韬未试,抑诗未作,如何归老。
玉带金貂,星儿快活,天来烦恼。
待自笺年甲,缴还官职,换山翁号。
「
还」字简介:
“还”是汉语常用副词,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重复,或表示程度、范围的增加,也可表示转折、补充等语气。
还字详解
「
诏」字简介:
“诏”是中国古代皇帝下达命令、布告天下的专用文书,意为皇帝正式颁布的政令或指示。
诏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