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sù sòng cān jiā rén
词语解释
⒈ 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未用此语。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上指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
首字母缩写:sscjr
【拼音】sùsòngcānjiārén
「
诉」字简介:
“诉”指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审理并裁决纠纷的法律行为,是启动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诉字详解
「
讼」字简介:
【讼】是《周易》六十四卦之一,象征争讼纠纷,寓意面对矛盾时需慎言明理、避免激化,终以和解为贵。
讼字详解
「
参」字简介:
“参”是汉字多音字,主要含义包括加入(cān)、药材名(shēn)、参差(cēn)不齐及古同“叁”(sān)。
参字详解
「
加」字简介:
“加”在中文中通常表示增加、添加或施加,如“加糖”“加油”,也用于数学运算的加法符号。
加字详解
「
人」字简介:
“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具有复杂语言和思维能力的高等智慧生物。
人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