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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

读音:kè lā mǎ yī shì

词语解释

⒈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准噶尔盆地西北部。1958年设市。“克拉玛依”,维吾尔语意为“黑油”。人口23.4万(1995年)。盛产石油,是以石油工业为主的新兴工矿城市。

首字母缩写:klmys

【拼音】shì

」字简介: “克”是质量单位,1克等于千分之一千克,常用于衡量较轻物品的重量。克字详解
」字简介: “拉”在中文网络用语中常指“垃圾”,形容质量差或令人失望的事物。拉字详解
」字简介: “玛”主要指“玛瑙”,一种玉石;也用于音译(如“玛利亚”)和部分专有名词(如“玛雅”)。玛字详解
」字简介: “依”在中文里通常表示依赖、按照或顺从,如“依靠”“依照”。依字详解
」字简介: “市”是行政区划单位,通常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城市,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等层级,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的地区行政中心。市字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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