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明 洪武 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宣德 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 清 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康熙 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 直隶 亦设, 江苏 则设二员,分驻 江宁 、 苏州 。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读音:bù zhèng shǐ
首字母缩写:bzs
【拼音】bùzhèngshǐsīàilìsī
「
布」字简介:
“布”是汉字,本义指用棉、麻等材料织成的织物,后引申为宣告、安排等动词含义。
布字详解
「
政」字简介:
“政”在汉语中主要指国家权力、制度与管理事务,核心含义为治理国家、规范社会的公共权力活动。
政字详解
「
使」字简介:
“使”是文言文中的常用虚词,主要表示假设或让步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假如”“即使”。
使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