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由国家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分为三级。一级授予当时师级及其以上干部。二级授予当时团、营级干部。三级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红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红二或红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或红二十五军以及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或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及其以下人员。
读音:bā yī xūn zhāng
首字母缩写:byxz
【拼音】bāyīxūnzhāngbiàn
「
八」字简介:
“八”是数字7与9之间的自然数,在中文网络语境中常作为“吧”的谐音,表示轻松或推测的语气。
八字详解
「
一」字简介:
“【一】”是中文中的数字“1”,在文本中常作为序号或强调符号使用,表示第一条、第一个要点或起始项。
一字详解
「
勋」字简介:
“勋”指特殊功劳或功绩,常与荣誉、奖赏关联,如勋章、勋爵。
勋字详解
「
章」字简介:
“章”是文章、诗歌或乐曲的独立段落单位,也指法规、印章或标志。
章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