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1978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
读音:zhuān yuán gōng shǔ
首字母缩写:zygs
【拼音】zhuānyuángōngshǔ
【用专员公署造句】
1、据联合国*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证实,迄今为止利比亚各地有250多人丧生。
「
专」字简介:
“专”指集中精力于特定领域或对象,强调专门、专注、独有的性质。
专字详解
「
员」字简介:
“员”指成员或从事某种工作的人,如“员工”“学员”。
员字详解
「
公」字简介:
“公”指公共、共同或公正,强调非私人的、集体共享或公平无私的属性。
公字详解
「
署」字简介:
“署”指办理公务的机关或地方,如海关总署;也指签名、题字,如签署文件。
署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