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用刑罚遏止刑罚,意谓从重量刑,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商君书·靳令》:“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高亨 注:“‘轻其重者’一句是衍文,《韩非子·飭令篇》无,是其证。”《商君书·去强》:“以刑去刑,国治。”
读音:yǐ xíng qù xíng
首字母缩写:yxqx
【拼音】yǐxíngqùxíng
【用以刑去刑造句】
1、 历史证明,“以刑去刑”的政策实施的社会效果并不理想,后被“以德去刑”的政策所取代。
「
以」字简介:
“以”是文言虚词,多作介词,相当于“用、凭借、因为”;或作连词,表示目的,相当于“来、以便”。
以字详解
「
刑」字简介:
“刑”指国家为惩罚犯罪而制定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手段,包括刑罚与刑事处罚。
刑字详解
「
去」字简介:
“去”是表示从所在地到别处移动的动词,如“去学校”;也用作趋向补语,表示动作离开或完成,如“走过去”“删去”。
去字详解
「
刑」字简介:
“刑”指国家为惩罚犯罪而制定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手段,包括刑罚与刑事处罚。
刑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