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读音:xuān wèi sī
首字母缩写:xws
【拼音】xuānwèisī
【包含宣慰司的诗词】
《满江红 送张子正广西宣慰司都事》
瘴海盲风,更谁避、楼船樯折。
长记得、铙歌归路,获嘉时节。
日夜丹青麟阁梦,论功才补朱衣缺。
问世间、求宠有门无,终迷辙。
为此错,平生铁。
*岭峤,皆炎热。
独梅花万里,桂林冰雪。
跃马十年销髀肉,还游一债偿难彻。
笑悠悠、造物戏人哉,冠缨绝。
「
宣」字简介:
“宣”在中文里本义是公开传播、广泛告知,如“宣布”“宣传”,引申为抒发、发散之意。
宣字详解
「
慰」字简介:
“慰”指通过关怀、安抚使人心情平静舒畅,如“安慰”“慰藉”。
慰字详解
「
司」字简介:
“司”指掌管、主持或负责某项事务的部门或人员,如“司机”即驾驶车辆的人。
司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