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读音:wǔ yuàn zhì
首字母缩写:wyz
【拼音】wǔyuànzhìjiāng
「
五」字简介:
“【五】”是中文中表示数字“5”的汉字,在特定语境下也常作为序号或编号使用。
五字详解
「
院」字简介:
“院”在此处特指中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
院字详解
「
制」字简介:
“制”在中文里指通过权力或规则进行约束、管理的行为或制度,如法律、规定等。
制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