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1.一同商议。《宋史·职官志一》:“ 开宝 六年,始詔 居正 、 餘庆 於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儒林外史》第二回:“集上人家,凡有公事,就在这庵里来同议。”
2.特指中人,为双方介绍、作证之人。《初刻拍案惊奇》卷十:“立婚约 金声 。同议友人 张安国 李文才 。”
读音:tóng yì
首字母缩写:ty
【拼音】tóngyì
【包含同议的诗词】
《赋门同舟赴省举》
陈李张黄苏与周,更添徐子分相投。
竹林风月连三郡,北宿光芒聚一舟。
作者定知同议论,争臣顿是合谋猷。
胸中各有平津策,此去知谁作状头。
「
同」字简介:
“同”表示事物之间一致、没有差异,或表示共同、一起。
同字详解
「
议」字简介:
“议”指针对特定议题进行讨论、商议以形成共识或决策的行为过程。
议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