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宋 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宋史·职官志一》:“判大名府 韩琦 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
读音:tiáo lì sī
首字母缩写:tls
【拼音】tiáolìsī
「
条」字简介:
“条”是中文量词,用于形容细长、可弯曲或分项的事物,如“一条路”“一条规定”。
条字详解
「
例」字简介:
“例”指用作参照或证明的典型事例、标准或规定,如例子、条例。
例字详解
「
司」字简介:
“司”指掌管、主持或负责某项事务的部门或人员,如“司机”即驾驶车辆的人。
司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