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读音:shí qī shǐ
首字母缩写:sqs
【拼音】shíqīshǐfēng
【包含十七史的诗词】
《秋登越王台》
秋风立马越王台,混混蛇龙最可哀。
十七史从何说起,三千劫几历轮回。
腐儒心事呼天问,大地山河跨海来。
临睨飞云横八表,岂无倚剑叹雄才!
「
十」字简介:
“十”是汉字数字10,象征圆满与完整,如“十全十美”。
十字详解
「
七」字简介:
“七”是汉字数字,表示数量6与8之间的自然数。
七字详解
「
史」字简介:
“史”指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记录与阐述,即历史,是过去事件的系统记载与认知。
史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