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谓赦免过错,宽恕罪行。《易·解》:“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孔颖达 疏:“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晋书·孝武帝纪》:“思所以议狱缓死,赦过宥罪,庶因大变,与之更始。” 明 张居正 《请宥言官疏》:“将仰庇量调外任,或降边方杂职,令其省改图报,则我皇上天宽地容之量、赦过宥罪之仁,将传之万世而有光矣。”
读音:shè guò yòu zuì
首字母缩写:sgyz
【拼音】shèguòyòuzuìwǔzhǐ
「
赦」字简介:
“赦”指依法免除或减轻罪犯的刑罚,如特赦、大赦。
赦字详解
「
过」字简介:
“过”在中文里常表示动作的完成或经历,如“吃过饭了”;也指经过某个处所或时间,如“过桥”;还可表示超过某种限度,如“过度”。
过字详解
「
宥」字简介:
“宥”意为宽恕、原谅,如“宽宥”“原宥”,指以包容之心减轻或免除对他人的责罚。
宥字详解
「
罪」字简介:
“罪”指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应受谴责与惩罚的过错行为。
罪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