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古司法官名。即法曹。《三国志·魏志·高柔传》:“ 魏国 初建,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迁为 潁川 太守,復还为法曹掾。” 唐 康骈 《剧谈录·袁相雪换金县令》:“遂遣理曹掾与军吏数人就鞫案其事。” 宋 叶廷珪 《海录碎事·臣职》:“ 魏 置理曹掾,法曹也。”
读音:lǐ cáo yuàn
首字母缩写:lcy
【拼音】lǐcáoyuànfán
「
理」字简介:
【理】是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指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与运行规律,既是自然法则(物理),也是道德根源(性理),主张“格物致知”以通达天理。
理字详解
「
曹」字简介:
“曹”是古代诉讼中的原告与被告两方,即“两曹”,后引申为等辈、群体,如“尔曹”“吾曹”。
曹字详解
「
掾」字简介:
掾是古代官府中协助长官处理文书事务的属吏,相当于今天的秘书或助理。
掾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