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读音:gào sù cái chǔ lǐ
首字母缩写:gsccl
【拼音】gàosùcáichǔlǐ
「
告」字简介:
“告”是向他人陈述、通知或请求的行为,如报告、告诉、控告等。
告字详解
「
诉」字简介:
“诉”指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审理并裁决纠纷的法律行为,是启动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诉字详解
「
才」字简介:
“才”是强调时间晚、数量少或条件严苛的语气副词,常与“就”相对,如“八点他才来”(强调来得晚)。
才字详解
「
处」字简介:
“处”在中文里是处理、处置的意思,指对事务或问题进行安排、解决。
处字详解
「
理」字简介:
【理】是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指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与运行规律,既是自然法则(物理),也是道德根源(性理),主张“格物致知”以通达天理。
理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