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谓出于律例之外进行辩驳议论。《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九年》:“乃下詔:‘郎、令史復出法驳案者,随事以闻。’” 胡三省 注:“出法驳案者,谓出於法之外而为驳议也。”
读音:chū fǎ bó àn
首字母缩写:cfba
【拼音】chūfǎbóànbùpàhǔqiǎn
「
出」字简介:
“出”在中文中最核心的意思是**从内到外的移动或显现**,如出门、出版、支出,引申为发生、显露、超出等含义。
出字详解
「
法」字简介:
“法”在中文中通常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调整社会关系。
法字详解
「
驳」字简介:
“驳”指批驳、反驳,即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否定对方的观点或论证。
驳字详解
「
案」字简介:
“案”在中文中通常指案件、方案或文件,是涉及法律、计划或记录的具体事项。
案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