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
繁体字:訓政
意思:(训政,训政)
1.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或皇太后垂帘听政,皆谓之“训政”。
▶清·朱珪《<御制毓庆宫记>恭跋》:“丙辰元日,重光重轮,授玺于我皇上,以毓庆宫为重华之协,训政、听政者三年,所谓继德者如是之久而化成也。”
▶清·黄遵宪《感事》诗:“授受元辰纪上仪,帝尧训政典留贻。”
▶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孝钦太
解释:1.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或皇太后垂帘听政﹐皆谓之"训政"。 2.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他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就可结束训政﹐开始宪政阶段。
造句:在1928年至1947年间,即为训政时期。,发布诏书,宣布临朝训政。慈禧太后重新垂帘“训政”。训政时代,已能扶植民
首字母缩写:xz
1、学术界几乎未涉及过训政前期的司法党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