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lǐ suǒ
繁体字:理所
意思:
1.衙署;办公处所。
▶唐·樊宗师《绛守居园池记》:“绛即东雍,为守理所。”
▶《旧五代史•晋书•少帝纪四》:“甲寅,移泰州理所于满城县。”
2.泛指治事之所。
▶《太平广记》卷六一引《集仙录•王妙想》:“九曰行化峰,下有宫阙,各为理所。”
3.治刑狱之所。
▶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五:“﹝王孝
解释:1.衙署;办公处所。
2.泛指治事之所。
3.治刑狱之所。
4.犹言理之所在。
造句:暂无
首字母缩写:ls
【拼音】lǐsuǒ
【用理所造句】
1、我是炎黄子孙,理所当然地要把学到的知识全部奉献给我亲爱的祖国。李四光
【包含理所的诗词】
《览古十四首》
圣人重周济,明道欲救时。
孔席不暇暖,墨突何尝缁。
兴言振颓纲,将以有所维。
君臣恣淫惑,风俗日凋衰。
三代业遽陨,七雄遂交驰。
庶物坠涂炭,区中若棼丝。
秦皇燎儒术,方册靡孑遗。
大汉历五叶,斯文复崇推。
乃验经籍道,与世同屯夷。
弛张固天意,设教安能持。
兴亡道之运,否泰理所全。
奈何淳古风,既往不复旋。
三皇已散朴,五帝初尚贤。
王业与霸功,浮伪日以宣。
忠诚及狙诈,淆混安可甄。
馀智入九霄,守愚沦重泉。
「
理」字简介:
【理】是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指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与运行规律,既是自然法则(物理),也是道德根源(性理),主张“格物致知”以通达天理。
理字详解
「
所」字简介:
“所”是古汉语助词,常与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动作涉及的对象、处所或结果,如“所见”即“看到的东西”。
所字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