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
繁体字:京察
意思:明·清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
▶明代每六年举行一次。
▶清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
▶《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
▶《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淮安府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
解释:1.明清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明代每六年举行一次。清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
详细释义:旧时定期考核京城官吏的制度。如明代每六年考核一次,清代则三年一次。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
造句:截取京察,并当外任,仍留部。进吏部考功司员外郎,佐京察。会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议叙。截取京察当外用,予升衔留任。
首字母缩写:jc